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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生态环境局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
1.全面推行环评一网通办。充分发挥“吉林省环评审批业务系统”和“吉事办”双系统对接优势,做好环评审批事项受理、公示、审批、公告等法定流程的无缝街接,指导建设单位根据自身需要在网络下载电子文书,根据企业需求第一时间完成环评审批业务,并实现互联网报批和审批进展实时查询。
2.积极开展容缺容错审批。进一步完善容缺容错办理机制,对环评审批申报材料存在非原则性问题、短期内能迅速补正的,可先行受理、履行审查程序,由建设单位在技术评估、受理公示过程中补正。
3.大幅度压缩行*审批时限。将环评报告书审批办理时限由法定60个工作日缩短至18个工作日,将环评报告表审批办理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短至9个工作日。将重点管理排污许可审批办理时限由法定30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,将简化管理排污许可审批办理时限由法定20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。审批时限大幅度缩短,极大节约民营企业的时间成本,为中小企业早日投产提供保障。
4.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。下放生产、销售、使用Ⅲ类射线装置(包括CT机、X光机、牙片机等)辐射安全许可的审批权限,逐步实现批管一致;下放部分重点管理排污许可证审批权限,对由分局审批环评的建设项目,委托分局对该企业的排污许可证进行审批,方便企业就近、快速办理。
来源:市生态环境局
主办单位:吉林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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